天津专业提取公积金天津专业提取公积金:权威专家解读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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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如何提取?
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4、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
8、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外地人天津公积金提取怎么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天津公积金取现怎么取?
一)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二)、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核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核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封存的管理部或分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和管理部或分核心审批同意后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五)、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核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天津市公积金提取政策2021?
2021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被纳入天津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天津、非天津户口职工离开天津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且同时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公积金如何在支付宝取出?
1.
打开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
2.
点击公积金
3.
点击公积金提取
4.
选择提取原因与方式,点击下一步
5.
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即可